住宅家電 汰舊換新 節能補助
【發票日期】 112 / 01 / 01 至 114 / 10 / 31
【申請期間】 112 / 02 / 01 至 114 / 10 / 31
如經費用罄,將提前結束!!
申請本補助之家電產品,除可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外,不得申請其他機關補助。
本補助不受理退稅申請,請自行向國稅局申辦。
節能補助1+6文件輕鬆申請
節能補助申請三步驟
如何確認產品型號或機器號碼
如何索取環境部廢四機回收聯單第三聯(消費者收執聯)
廢四機回收聯單哪裡拿?
一、廢四機聯單索取途徑(販賣業者)
• 販賣業者可透過廢四機回收入口網線上申請電子聯單,消費者需回收廢四機時,販賣業者需攜帶並填寫聯單內容,由消費者簽名確認後留存。
• 聯單索取相關資訊請洽本府環境保護局,電話(02)27208889 #4570
A-1.必須汰換舊機且購買新機並完成安裝才能申請補助嗎?
• 是。本次補助是鼓勵民眾將家中老舊耗能的冰箱或冷氣更換為能效1級的產品,以達到節約用電的目的。
A-2.本次補助購買期間為何?如何認定?
• 補助購買期間為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以發票開立日期為認定依據。
• 補助購買期間屆滿前,如補助款預算即將用罄,經濟部將會公告終止補助及提前截止受理申請補助。
A-3.在補助購買期間內購買產品,若超過補助申請補助期限(114年10月31日),可以提出申請嗎?
• 不可以。申請人須在公告補助申請截止日114年10月31日前,檢具應附文件完成申請,網路線上申辦至114年10月31日晚間12點止、郵寄掛號辦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 如補助預算提前用罄,經濟部將會公告提前截止受理申請補助,故請民眾務必注意相關時程。
A-4.購買冷氣機或電冰箱,每一台補助多少?
• 汰舊換新購置(必須購買且完成安裝)能效一級冷氣機或電冰箱,每一台補助新臺幣3,000元。
※補助產品為分離式冷氣機者,補助產品數量依室外機台數計算。
※依據審核通過之補助產品數量,核算實際可撥付之補助款。
A-5.申請補助的產品數量及申請補助次數有限制嗎?
• 沒有。為鼓勵住宅用戶將家中老舊之冷氣機或電冰箱全數汰舊換新為一級能效產品,申請補助的產品數量及申請補助次數皆無限制。但申請人應評估實際使用需求購買安裝冷氣機或電冰箱,並確實汰換舊機。
A-6.我買的冷氣機或電冰箱是福利品,也可以申請補助嗎?
• 只要檢具的文件符合補助規定,且所申請補助產品的機器號碼未與其他申請案件重複,即可申請補助。
註:
為保障民眾的補助權益,審件中心在審核時,若發現同一機器號碼有重複申請補助的情況,將主動致電申請人確認購買補助產品的細節。請申請人配合提供必要資訊,以利審核作業順利進行
A-7. 我要申請補助的冷氣機及電冰箱超過5台時,申請表如何填寫?
• 網路線上申請者無需填寫申請表,只需按照網站指示操作,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照片,過程簡便又快速。若選擇紙本郵寄掛號申請,由於每份補助申請表「申請補助產品資訊」最多可填列5項補助產品,若申請台數超過5台,請自行列印並填妥另一份申請表,並將相關文件一併附上進行申請。
A-8.電費單的「用戶名稱」與申請人可以不同嗎?
• 可以,但補助產品應安裝於檢具之電費單地址。例如:子女可以替父母親申請補助、房客也可以徵得房東同意後用房東的電號申請補助等。
註:
房客如以租用住宅的電號申請補助,建議應先徵求房東同意後再提出申請,以免發生爭議,影響申請人補助權益。
A-9.為什麼有些三聯式統一發票無法申請補助?
• 三聯式統一發票若「有」買受人統一編號,為營業人對營業人之發票,不予受理。
A-10.以現金禮券、商品禮券或電子禮券購置補助產品,如果沒有統一發票,可以申請補助嗎?
• 不可以,統一發票為申請補助時必須提供的文件。依「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民眾申請補助時應檢附銷售業者開立受補助產品之統一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影本」。民眾如欲持現金禮券、商品禮券或電子禮券購置補助產品並申請補助,相關說明如下:
(1)現金禮券(視同現金):使用現金禮券購買補助產品,銷售業者應開立統一發票,民眾即可持該發票(需載明申請補助產品的完整型號)申請補助。
(2)商品禮券:根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商品禮券應於出售時開立統一發票。若民眾欲使用商品禮券購買補助產品,請先與銷售業者確認是否能開立統一發票,或檢附購買商品禮券時銷售業者開立的統一發票。如果該發票不在補助購買期間內,應檢附能證明在補助期間內購置補助產品的其他證明文件,且該證明文件必須能清楚顯示使用禮券購買的事實。若前述文件無法取得,請改以其他付款方式購買並取得統一發票,以符合補助申請的要求。請留意,如果銷售業者依其公司規範開立0元發票供民眾申請補助,該發票僅可用於申請補助,無法兌獎(是否能開立0元發票需視銷售業者的公司規範)。
(3)電子禮券:如以電子禮券購買補助產品,且銷售業者無法再開立統一發票時,請比照前述商品禮券的處理方式。
A-11.為什麼申請補助需要檢附「廢四機回收聯單第三聯(消費者收執聯)影本」?
• 本次補助以「汰舊換新」原則,故以「廢四機回收聯單第三聯(消費者收執聯)」作為汰舊之證明,並可落實廢機依法規程序進入回收體系。
A-11.本次可申請補助汰換的廢冷氣機有規格限制嗎?
• 依環境部公告「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附件表1「回收物品及其責任業者範圍」規範,規格如下:
1.廢冷(暖)氣機:標示額定總冷氣能力8,000仟卡/小時(kcal/h)或9,300瓦(W)以下之窗型、箱型、分離式或移動式冷、暖氣機。但不包括水冷式冷、暖氣機及機動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之冷、暖氣機。
A-12.每一份「廢四機回收聯單」可以寫幾台機器?
• 依環境部廢四機回收聯單規定,每一份「廢四機回收聯單」可回收台數為一台。每份廢四機回收聯單都有專屬編號,且只能對應一台舊機器。每份聯單編號都不相同,禁止以複印方式重複使用同一回收聯單。審查系統會進行聯單編號勾稽,如遇重號,將無法通過申請資料的審核。
A-13.我要回收的舊冷氣為分離式機型,要填幾份廢四機回收聯單?
• 以室外機台數計算數量。如回收的舊冷氣為分離式機型,無論室內機有多少台,申請補助以室外機台數認定,並向銷售業者索取相同份數的廢四機回收聯單。回收時應先確認冷氣室外機規格是否在廢四機回收範圍內,符合者方可請銷售業者開立廢四機回收聯單。
• 註1:
環境部廢四機回收政策問答集說明:因室內機需搭配室外機使用方能正常運作,故將室內機視為整組冷、暖氣機之一附件,因此,回收一台室外機多台室內機時,也視為回收一組冷、暖氣機。回收時應先確認室外機是否為法規規定之廢冷、暖氣機範圍:標示額定總冷氣能力8,000仟卡/小時(kcal/h)或9,300瓦(W)以下之窗型、箱型、分離式或移動式冷、暖氣機。但不包括水冷式冷氣機及機動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之冷、暖氣機。符合規定之廢四機方可開立聯單。 (資料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廢四機回收入口網-問答集:https://recycle2.moenv.gov.tw/DNC/Sale/Login)
• 註2:
廢四機回收聯單開立規定為環境部之權責,如對廢四機回收品項或聯單開立有任何疑問,可洽居住地環保局,或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廢四機回收入口網站查詢(https://recycle2.moenv.gov.tw/DNC/Sale/Login)。